cron
cron 守护进程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运行 shell。以下事件类型的调度是由 cron 守护进程实现:
这些事件的处理方法由 /var/adm/cron/queuedefs 文件指定。
常规调度命令可以根据包含在 crontab 文件中指令来指定。要提交 crontab 文件,可采用 crontab 命令。使用 at 命令以提交只运行一次的命令。因为 cron 守护进程从不退出,它应该只被运行一次。
cron 守护进程在 cron 守护进程初始化时只检查 crontab 文件和 at 命令文件。当使用 crontab 命令改变 crontab 文件时,表明变化的消息就会被送到 cron 守护进程。这消除了以规则的调度间隔检查新的或改变的文件的开销。
当 TZ 环境变量改变后,可以使用 chtz 命令,它是一种基于网络的系统管理员应用程序,或者通过 SMIT,cron 守护进程必须被重新启动。这使得 cron 守护进程能够使用正确的时区和夏令时来改变新的 TZ 环境变量的信息。
注:
- 如果有一个作业的调度要在将时区从夏令时改到标准时那天的 1:00 AM 和 2:00 AM 间运行,这个作业会运行两次。
- 如果已调度的作业要在将时区从标准时间改到夏令时那天的 2:01 AM 和 2:59 AM 之间运行,这个作业就不会运行。可以改变这些作业运行的时间,用手工来运行,或等到第二天再运行。这个 cron 守护进程不需要停止。但是,如果改变了 TZ 环境变量,停止当前的 cron 守护进程,以使它自动的产生并识别出新的 TZ 设置。
这个 cron 守护进程在 /var/adm/cron/log 文件中创建了活动日志。
审计事件:如果审计子系统已经被适当的配置和启用,cron 守护进程就会当每次执行命令时产生以下审计记录(或事件):
事件 | 信息 |
---|---|
CRON_Start | 列出每个作业的名称,无论这个作业是由 at 还是 cron 命令来初始化,和列出作业启动的时间。 |
CRON_Finish | 列出用户的名称、作业的进程标识和处理完成的时间。 |
请参阅《AIX 5L V5.2 安全指南》中的『设置审计』以获取关于如何适当地选择和分组审计事件及如何配置审计事件数据集合的详细信息。
/var/adm/cron/FIFO | 当新的作业的提交是由 crontab 或 at 命令完成时,一个发送消息到 cron 守护进程的命名管道。 |
/var/adm/cron | 指定主要的 cron 守护进程目录。 |
/var/adm/cron/log | 指定所有执行的 cron 作业的记帐信息,这些信息有所有者、进程标识符、启动时间、命令和 cron 作业的退出状态。 |
/var/adm/cron/queuedefs | |
指定 cron 守护进程事件文件。 | |
/var/spool/cron | 指定缓冲池区域。 |
/usr | 指示由 cron 守护进程保持打开的目录。 |
/usr/bin | 指示由 cron 守护进程保持打开的目录。 |
/usr/lib | 指示由 cron 守护进程保持打开的目录。 |
/etc | 指示由 cron 守护进程保持打开的目录。 |
/tmp | 指示由 cron 守护进程保持打开的目录。 |
at 命令、auditpr 命令、batch 命令、crontab 命令、csh 命令、ksh 命令、rc 命令。
sync 子例程。
《AIX 5L V5.2 安全指南》中的『审计事件』解释了更多有关审计和审计事件的信息。
要得到有关安装基于 Web 的系统管理器的信息,参阅第 2 章,安装和系统需求,在 《AIX 5L V5.2 基于 Web 的系统管理器管理指南》 中。